近日,省卫生厅制定了《山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申请者的基本条件是: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医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二)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三)具有较强的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重大学术价值和国内外重要影响的创新性成果。(四)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五)近五年首位主持过国家级课题(国家“863”、“973”、“十五”科技攻关计划、“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或首位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含2项),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技术效益。(中医科 2009年10月29日)